原告中建远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庄**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
中建远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张**、庄**立即向其支付管理费80万元及利息(以8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张**、庄**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4年,张**与庄**向其提出分公司承包经营意向,双方于2014年3月3日签订《福建远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协议书》(以下简称前协议),并于2014年5月8日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福建远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分公司)。201...(本文书还有6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