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常德市武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武征办补决(2020)6号《责令履行行政协议决定书》。本院于当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4月26日进行了公开听证。申请人常德市武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的委托代理人李*、蒋**,被申请人常德市老年病医院的法人代表彭**、委托代理人曾**到庭参加了听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经审查查明,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2019年4月25日第9次专题会议,决定对常德市老年病医院和育英小学进行扩建,该项目位于常德市武陵区××街道××巷社区,拟征收用地面积约11000㎡,征拆房屋面积约17000㎡,户数约49户,具体范围以规划部门确定的用地蓝线图为准。2019年7月9日,申请执行人...(本文书还有173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