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昆明程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宇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胡**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程宇公司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对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视而不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明确约定,程宇公司在2015年11月19日前全额退回胡**的款项后,胡**同意解除四套别墅的购买合同;借款人程**、赵**自2014年5月22日至2015年3月19日多次归还了胡**的借款1161000元;2015年1月27日,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用自有多件文物折抵还款186万元;2016年10月30日至2017年9月借款人分多笔归还胡**借款935500元。因此借款人已向胡**归还了...(本文书还有11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