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学伟***小区,被告人胡**伙同胡*、李*、李**利用国际互联网他人路由器的漏洞,使用自行编写的程序通过国际互联网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设备7674台。经庭审质证后确认,21台计算机网络设备控制成功。
被告人胡**、胡*、李*、李**于2017年10月23日被公安机关在哈尔滨市呼兰区抓获。
上述事实,被告人胡**、胡*、李*、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经过庭审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扣押作案工具电脑清单:被告人胡**的银行卡、手机、戒指、身份证、小型轿车、优盘、硬盘、电脑、摄像机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2、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四被告人的年龄及住址,均无前科劣迹。
3、案件来源及到案经过:2017年10月21日,经公安部交办黑龙江省公安厅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学***小区有人涉嫌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2017年10月2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呼兰分局网安支队、呼兰分局学院...(本文书还有30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