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检察院以余检公诉刑诉【2017】2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犯诈骗罪,于2018年1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5月11日和2018年6月8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长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及其辩护人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8月22日起,被告人张*在明知汤某1、汤**(两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以“重金求子”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仍然先后向他们出租用于诈骗的语音平台,并使用了乔某62×××71、郭某62×××77等人的银行账户收取汤某1、汤**给付的租金。汤**、汤**在明知谭保娇、李**、汤**、汤**、汤官居胜(上述人员均另案处理)等人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向他们出租从张*处租赁来的语音平台,谭*、李*、汤某2香、汤某4等人遂利用租用的语音平台实施“重金求子”电信诈骗。为维护平台正常运转,张*特雇佣邓某(另案处理)制作彩铃包,并对语音平台进行维护,通过郭某等人的银行账户及黄某1、倩倩的支付宝账号*******。
2017年9月25日,上饶**安局搜查张*卧室,扣押到一台华硕一体机电脑、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七部手机,经上饶**安局网安支队对扣押的物证进行电子取证分析,通过张*使用的白色vivoxplay5a手机提取的teamviewer连接id记录查获扣押到张*通过teamviewer远程桌面软件控制的九台服务器,从华硕一体机中提取的teamviewer连接id记录与日志对应,提取到张*使用的黑色诺基亚手机(137××××6461)多次拨打语音平台日志听取诈骗录音文件记录。对扣押的涉案服务器进行鉴定,确定服务器中存储“重金求子”语音最早从2014年...(本文书还有692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