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云南浩瀚矿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德宏州德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佳公司)、张**、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云3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浩瀚公司申请再审称,(一)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1.再审申请人属于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国有绝对控股企业。2.因再审申请人的特殊身份,为保护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形成的收益,在适用法律上必然有特殊要求,故在本案中查清再审申请人的身份是案件事实的核心部分。(二)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在对外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本案中,再审申请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论是购买探矿权还是购买股权,均没有进行拟交易资产的评估,《探矿权股权转让合同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2.《探矿权股权转让合同书》表面上转让的是德佳公司的...(本文书还有144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