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梅**因诉被上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下称南岗区政府)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018年3月23日,本院组织当事人对案件有关事实进行询问。上诉人梅**,被上诉人南岗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王**、刘*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梅**诉称,其父梅金山在跃进乡延兴村有96.9平方米宅基地,其是梅金山的长女,梅金山已于1997年将集体土地权利赠与梅**。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在其土地上盗盖了**层建筑物,1.请求判令将南岗区政府强抢强夺违法犯罪在梅**位于跃进乡延兴村**号.9平方米土地上盗盖的**层建筑物依法拆除;2.将南岗区政府作出在梅**的土地上盗盖**层建筑物的所有责任人的犯罪线索移送检察院;3.判令帮助在梅**...(本文书还有11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