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尊敬的用户您好:汇法网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1日;6月22日正常办公,在此期间,业务事宜请发邮件联系,异议处理请点击网站右侧【异议处理】模块,紧急事宜请联系13161902885。汇法网全体员工祝大家端午安康!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何*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寻衅滋事罪
  • 案例类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闽0181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2
  •  
  • 【案例概要】

    2017年6月13日3时许,被告人何杰酒后在福清市龙田镇工业路“厝边人撸串店’’对面路段感觉有人来回驾驶面包车向其挑衅,遂拦下车辆并与车上人员发生争吵、推搡,后被周围群众劝离。随后,被告人何杰心有不甘沿路寻找面包车上人员,遇被害人王*1、赖某途经该路段,以为王*1系其要寻找的人员,不问缘由即上前往王*1脸部击打了一拳,赖某上前质问,腹部亦被何杰踹了一脚,王*1见状遂踹了何杰一脚。被告人何杰随即到“厝边人撸串店”内拿了一个破碎的啤酒瓶并持该啤酒瓶扎划被害人王*1头面部、身体等处,致王*1受伤流血,后逃离现场。经福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王*1左颞部、面部、左某1、左颈部、左某2、右手背、右手食指等多处皮肤软组织裂伤,创口长度累计42cm,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被告人何杰于2017年9月6日在福清市龙田镇工业路“音乐王*酒吧”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通过举证、质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杰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一级,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本文书还有237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