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诉被告李**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及其委托代理人郭**、被告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诉称,2006年下半年经人介绍原、被告相*,2008年1月16日登记结婚。2006年11月**日生育长子李*甲、2009年4月**日生育次子李*乙、2011年4月**日生育长女李*丙。原、被告双方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吵架打骂,原告于2013年7月与被告分居至今。现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李*甲、李*乙归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婚生女儿李*丙归原告抚养...(本文书还有5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