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1999年12月15日晚21时许,被告人牛**因其家麦苗被轧之事,与本村村民牛某5、被害人辛某在村民牛某4家附近发生口角。牛**持砖块将辛某头部打伤,后辛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辛某系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骨骨折,硬膜外血肿合并脑循环障碍而亡。案发后,牛**潜逃。2017年8月3日,牛**在湖北省黄冈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查明:2018年5月9日,被告人牛**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牛某1、牛某7、牛某2、牛某8、牛某9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谅解。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书证: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载明1999年12月15日晚,湖涯村胜利庄辛某因与本庄村民牛**发生口角,被牛**打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勘验、检查笔录、刑事拍照:案发现场在牛某4住宅前,现场有砖块、血迹,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拍照。
(3)辨...(本文书还有28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