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与被执行人丹阳市永*******、丹阳市天*********、朱**、王*、上海思路********、江苏新思*********、丹阳市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与被执行人丹阳市永丰塑胶有限公司、丹阳市天地纺织制造有限公司、朱**、王*、上海思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新思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丹阳市博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丹阳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将其变更为(2017)苏1181执****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异议人(案外人)丹阳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与被执行人丹阳市永丰塑胶有限公司、丹阳市天地纺织制造有限公司、朱**、王*、上海思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新思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丹阳市博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苏1181执****号。2016年9月2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上述到...(本文书还有11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