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湖南核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桃装饰公司)诉被告周**、朱**装饰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戴*、被告周**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朱**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核桃装饰公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410000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延期付款已经产生的逾期利息61500元(按照拖欠工程款自结算之日2015年12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8年1月28日),自2017年1月29日起至工程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另行计算;3、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两被告系夫妻关系,一直共同经营酒店业务,...(本文书还有7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