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陈**、英大泰和***************因与被上诉人左**、武**、武**、武**、原审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内黄县供电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陈**针对英大泰和财险河南分公司上诉请求辩称,1、上诉人陈**与武**之间是承揽合同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应由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2、上诉人陈**的宅基地是内黄县张龙乡中流河村村委会分给陈**的爷爷陈*田的老宅基地,涉案的高压线是2001年9月份农网改造时架设的,时间在分宅基地之后;3、内黄县张龙乡中流河村供电公司电工明知是高压线下的工程建设却没有告知陈**及被上诉人武**不能再次作业,内黄供电公司有责任,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英大泰和财险河南分公司针对陈**上诉请求辩称,英大泰和财险河南分公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本案的责任。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我公司也不应承担责任,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审原告起诉事实不清,本案的基本事实受害者死亡原因没有查清。
左**、武**、武**辩称,原审认...(本文书还有36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