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海德公寓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德公寓业委会)因与上诉人上海唯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庭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7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3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海德公寓业委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朱**,上诉人唯庭物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海德公寓业委会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五项,依法改判第二项、第三项为:由...(本文书还有99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