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反诉被告天津金鼎**********与被告反诉原告中冶天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津0116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3
  •  
  • 【案例概要】

    原告(反诉被告)天津金鼎一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中冶天工(天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反诉原告)中冶天工(天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向本院提起反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与本诉合并审理。原告(反诉被告)天津金鼎一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李**,被告(反诉原告)中冶天工(天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天津金鼎一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反诉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421707.8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2016年9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1707.8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暂计算至2017年1月17日)6421元;2.判令被告(反诉原告)返还已供不锈钢钢带及不锈钢角钢价值为799604.54元的增值税发票,如不能返还增值税发票则给付相应的现金135932.77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于2016年7月22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ts-16-jy-wz-311的《钢材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反诉原告)自原告(反诉被告)处订购铝板、不锈钢钢带和不锈钢角钢等,合同暂定金额为1281851.35元,最终结算以双方实际验收确认量为准,同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2016年8月,原告(反诉被告)根据被告(反诉原告)的供货需求,将不锈钢钢带及不锈钢角钢送至被告(反诉原告)指定的地点,经双方确认该批货物的实际结算金额为799604.54元。后经双方协商,原告(反诉被告)按照市场价向被告(反诉原告)返还了该批货物的货款,由被告(反诉原告...(本文书还有725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