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羊*、羊**、胡**与被告杨**、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盛天平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羊*、三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杨**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禹**、被告安盛天平保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二被告赔偿羊新民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共计858475元;2.要求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6年4月23日19时30分,被告杨**驾驶豫q××号小型轿车沿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航南新城安置区门口时,将从郑州打工下班后在工地附近散步的羊新民撞倒。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羊新民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羊新民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在医院抢救11天后于2016年5...(本文书还有31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