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章**与被告江*、彭*、安徽圣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都装饰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章**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被告彭*、圣都装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江*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4199.44元(不含伤残);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3月26日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米罗*光西餐厅就米罗*光精品酒店客房装饰工程与被告圣都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书》,被告彭*、江*共同负责具体施工并雇请原告从事油漆工工作。2016年5月29日,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因被告提供的凳子腿突然断裂导致从凳子上跌落致伤,后被送往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尺桡骨远端骨折、左侧肋骨骨折,原告经两次住院手术治疗后现已出院,此次...(本文书还有22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