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以八检诉刑诉(2017)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进、庄*犯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2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贺*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钟英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进、庄*及其辩护人叶*、张**到庭参加诉讼。在本案审理期间,公诉机关认为本案需要补充侦查,于2017年5月18日建议延期审理,本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审理。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后,于2017年6月17日建议本院对本案恢复法庭审理。本院决定恢复法庭审理。在本案...(本文书还有99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