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快乐阳光公司为了在“芒果tv”网站上提供涉案影视节目的播放服务,需要为视频提供服务器予以存储,并为与视频相关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亦需要开展宣传推广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其通过必要投入,诚实经营所争取到的网络用户注意力和与此相关的交易机会,不应被他人不当利用或破坏。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者,新浩艺公司对于互联网视频平台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应当了解,但新浩艺公司在本身并未承担涉案影视节目经营成本的前提下,在该公司经营的“***.com网站”中擅自使用暴风公司研发的电脑客户端网络视频播放软件“暴风看电影极轻模式”链接“芒果tv”网站并在线播放涉案影视节目,使本应在“芒果tv”网站观看涉案影视节目的网络用户,成为在通过“***.com网站”页面点击“暴风看电影极轻模式”电脑客户端软件而在线观看涉案影视节目的用户,该行为显然具有“不...(本文书还有7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