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经济开发区欧阳副食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被告经济开发区欧阳副食商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生园食品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包括为维权支付的公证费1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注册商标第30类第591266号、第591267号、第202241号均为原告经法定程序受让的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权。第591266号、第591267号注册商标构成”大白兔”奶糖的主要包装装潢,已经成为”大白兔”奶糖的特有标志。1993年,”大白兔”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品牌研究院2007年1月10日公布《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排行榜中原告商标以市值12.85亿元排名168位。被告长期将标注有原告第59126...(本文书还有42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