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沙河市周*街道办事处八里庄村村民委员(以下简称八里庄村委会)因张**诉沙河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决定一案,不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5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八里庄村委会申请再审称,一、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5行终第****号行政判决既然认定“1995年4月4日村委会与张**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20年,其间双方未对承包期限予以变更”,但又同时认定“村委会在1999年1月1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30年)上加盖公章,应当视为发包方对原合同承包期限延长的确认”,属于认定事实错误,且自相矛盾。本案在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延长承包期限的合同,并且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本文书还有6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