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搭理人樊绍桢,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道办事处金三角居民委员会因与被上诉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及原审第三人河南宋基同济置业有限公司房产登记行政争议一案,不服罗*县人民法院(2017)豫152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平西街道金三角居委会委托代理人潘**,被上诉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代理人邢**、林*,原审第三人河南宋基同济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为,原告平西街道金三角居委会提起的行政诉讼,但被诉行政行...(本文书还有5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