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天择公司)诉被告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润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广天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雅润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广天择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拖欠的3229565元节目播出使用费及违约金400000元;2.判令被告按所欠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至实际付清欠款本金日止向原告支付滞纳金。截止2017年9月30日,暂计算出的滞纳金为294247.74元,包括:自2016年12月5日起应付的2787452元对应的暂计滞纳金250034.44元,及自2017年2月20日起应付的442113元对应的暂计滞纳金44211.3元;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250000元;(以上三项合计4173812.74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分别于2016...(本文书还有23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