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勇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新蔡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蔡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河南勇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蔡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卫**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张**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原告苗笑宇撤回了对被告新蔡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河南勇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由被告张**赔偿原告各项财产损失71600元2.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蔡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本文书还有16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