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毛**、杨**、李**、谢*、胡*的出生年月日等相关身份情况,均已达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宏源公司的材料:电脑咨询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信息,证实宏源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成立,法人代表是毛**,股东是毛**、杨**。
3.老兵公司的材料:电脑咨询单、法定代表人信息、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存取款记录,证实老兵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杨**,以及老兵公司的银行开户及存取款情况。
4.亿源合作社的材料:电脑咨询单、成员列表、户籍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亿源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亿源合作社章程、农民...(本文书还有37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