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卜**申请认定卜**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2018年4月22日至2018年5月8日为鉴定期间)。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卜**称,申请人系被申请人卜**二儿子,卜**与轩芝云共生育四子两女,轩芝云已死亡,因卜**年岁已高、身患疾病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意识不清、没有表达能力,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认定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代理人卜...(本文书还有41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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