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宁夏翔泰******与灵武市国****其他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公安行政管理>>其他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17)宁0104行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5
  •  
  • 【案例概要】

    原告宁夏翔泰典当有限公司因认为被告灵武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房屋登记职责,于2017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当日立案后,于2018年1月2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2018年1月11日,本院依原告的申请追加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8年1月19日,本院依原告申请追加银川市元荣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予以公告。2018年4月23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范**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灵武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李**,第三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李**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银川市元荣置业有限公司经本院公告送达,未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7年9月13日,原告分别向被告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和第三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明确第三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1年为第三人银川市元荣置业有限公司颁发的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四套商品房(上述房屋已在原告处抵押)的具体位置。被告在起诉之...(本文书还有448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