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与吉林市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诚公司)、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26日作出(2010)船民一初字第941号民事判决。霍**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1年4月7日作出(2011)吉中民一终字第17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霍**不服,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23日作出(2011)吉民申字第819号民事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万诚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1月21日以吉检民二抗(2013)49号民事抗诉书,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吉林省高级...(本文书还有1185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