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单**因与被申请人单**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3)镇民终字第07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再审申请人单**称,1、一审审理是普通程序,但没有给予再审申请人不低于30日的举证期限。一审审判长与再审申请人有**,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但一审审判长没有自行回避,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二审法院对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没有审理就下判决,程序也违法。2、对被继承人单川正和继承人(单**)家庭共有...(本文书还有4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