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与被告杨**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邵晓瑞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及其委托代理人汤**,被告杨**及其委托代理人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诉称,2006年12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11月6日,双方登记结婚。2008年10月**日生一子杨*宇。由于原告性格内向,婚前双方交流不多,婚后,被告一直没工作,家庭经济状况一般。2008年小孩出生后,家庭经济状况窘迫,被告仍然不出去工作。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夫妻...(本文书还有4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