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8日,金邦物业公司分别向市政府、市国土局提交关于请求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撤销违法《望国用(1996)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函,请求履行法定职责调查并依法撤销违法的《望国用(1996)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2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分别向望城区国土分局、岳麓区国土分局作出湘新土函(2016)214号《关于请求提供相关发证档案的函》和湘新土函(2017)8号《关于提供相关发证档案的函》,请其移交周*良户望国用(1996)字第****号土地登记档案。2017年1月3日,1月16日,望城区国土分局、岳麓区国土分局分别作出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关于请求提供相关发证档案的函》的复函和《关于提供相关发证档案的函》的复函,表示没有保存周*良户望国用(1996)字第****号土地登记档案资料。
另查明,1996年6月28日,望城县国土资源局、望城县人民政府为周*良核发了望国用(1996)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于望城坡开发...(本文书还有9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