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周**、周**、周**与被告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李**、周**、周**、周**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解除被告与周*元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2、要求被告返还给四原告家庭承包责任田26.25亩。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四原告与周*元作为一个家庭成员,将家庭承包田26.25亩,全部转包给被告,由被告哥哥杨*财代理与周*元签订了转包协议...(本文书还有46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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