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黑龙江中祺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祺亿和公司)与被申请人王*、付*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黑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中祺亿和公司申请再审称,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损害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一、二审法院以王*的行为不属于滥用股东权利为由,认定没有给中祺亿和公司造成损失错误。2.中祺亿和公司在完成房屋的建设时就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王*处分房屋时,产权并未在王*名下,故王*依法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更不能依法取得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王*亦没有对取得的相应款项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是法律所禁止的。3.因王*占有了该购房款导致无法偿还银行贷款,中祺亿和公司为此向案外人涂某某借款5000万元,并产生利...(本文书还有18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