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王**因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544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4月25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王**,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王*、吴**,原审第三人青岛银泰洁净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银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1月27日授权公告的专利号为200820231329.9、名称为”全封闭触摸、自动感应式废水直接利用冲厕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简称涉案专利),其申请日是2008年12月5日,现专利权人王**。
涉案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全封闭触摸、自动感应式废水直接利用冲厕装置,其特征在于,盥洗池的排水管下部连接过滤器,过滤器的排水管下部连接楼板上安装的地漏,地漏的排水管通过管路与废水存水箱的废水进水管连接,废水存水箱还设有补给管,废水存水箱设有溢流管,废水存水箱排水管路通过若干个三通与其相对应的高位冲洗水箱内三通阀连接,三通阀的出水管安装执行器,执行器连接红外感应器,高位冲洗水箱安装有自动排水器,自动排水器的排水管与便池连通。”针对上述专利权,青岛银泰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附件1:授权公告日为1999年3月3日,公告号为c*...(本文书还有61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