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涂**与被告周**离婚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4)鄂老河口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4-07
  •  
  • 【案例概要】

    原告涂**与被告周**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文浩适用简易程序于2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涂**及其委托代理人张**、被告周**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后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涂**诉称:原、被告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00年8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1年5月**日生育一女,取名周*乙,现在襄阳市上初中。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加之被告性格暴躁,心胸狭隘,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好赌成性,从不顾及家庭,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多次就离婚事宜进行过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为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教育费,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1、结婚证1份,证明双方于2000年8月21日登记结婚,属合法夫妻;

    2、离婚协议1份,证明2013年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就离婚达成过一致协议。

    被告周**辩...(本文书还有93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