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王**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2017)皖1126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一、被告王**欠原告王**借款800万元及相应利息(自2016年11月13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于2017年4月30日前付清;
二、被告王**同意赔偿原告王**主张债权损失21000元,于2017年4月30日前付清;三、原告王**自愿放弃其他...(本文书还有37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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