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尚志市鹏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尚志金迈驰国际汽配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8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尚志市鹏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尚志金迈驰国际汽配城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771440.61元;2.支付违约金777144元;3.诉讼费由尚志金迈驰国际汽配城有限公司负担。事实和理由:原告承建被告在尚志市××新区的“尚志金迈驰国际汽配城”部分工程,于2013年9月14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为土建、水*、给排水、电照、有线电视及电话;开...(本文书还有5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