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无锡市海中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5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和被告海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阮**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亲属张**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308883元、丧葬费3089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交通费2536元,合计372309元。事实和理由:2016年6月3日,原告父亲张**在上班途中被被告海中公司所...(本文书还有16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