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与被告曹*、雷**、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12日立案后,因被告曹*涉嫌诈骗已被中方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本案需以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本院于2014年8月28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6年8月25日本院决定本案恢复审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田**,被告曹*,被告杨**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雷**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3年10月15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雷**、曹*通过被告杨**担保,于2013年8月14日向唐仁虎借款200万元人民币,被告杨**在《借条》上签字担保。2013年10月15...(本文书还有26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