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浙江裕丰********为与被上诉人浙江裕丰*****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浙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8-0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浙江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投资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裕丰律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杭西商初字第12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5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于2017年9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裕丰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蒋**,委托诉讼代理人任**、葛**,裕丰律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裕丰投资公司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1、裕丰律所归还裕丰投资公司投资款(土地出让金)2512万元及居**704万元,共计3216万元;2、裕丰律所赔偿裕丰投资公司损失1亿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裕丰律所承担。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2009年6月4日,海宁科发化工有限公司(甲方)与裕丰律所(乙方)签订《协议书》一份。该协议约定,甲方有意在杭州市余杭区创新基地投资建设裕丰大厦项目,并决定委托乙方协助其办理相关事务,以取得该项目土地。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2009年8月28日,杭州余杭创新基地管理委员会(甲方)与裕丰律所(乙方)签订《投资协议书》一份,就乙方在杭州市余...(本文书还有2008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