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豆*********澳大利亚**********(CoAchivaInternationalEducationGroupPtyLtd)、苏州澳昆**********合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反诉被告)苏州绿豆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澳大利亚共同成就国际文教集团(coachivainternationaleducationgroupptyltd)、苏州澳昆新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苏州绿豆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与被告一、二于2014年4月20日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原告作为被告拓展在中国的业务与合作,负责教改合作项目(被告与苏州高新区一中签订的《中澳融合课程实践合作协议书》内容)的宣传、招生等工作;协议约定被告在收到教改合作对应的学费后应向原告支付服务报酬,如逾期支付,被告应按照未付款项千分之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原告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签约后原告积极履行宣传招生等工作义务,现共招生89人,2015年秋季班(gc)升级班21人,被告依约应付110万元服务报酬,但被告支付46万元后剩余64万元至今未履行。原告认为原被告所签《合作协议书》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明确,三方均应严格遵守。被告在收取学费后却拒绝支付剩余服...(本文书还有9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