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韩*与被上诉人哈尔滨市************、苏**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黑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7-06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韩*与被上诉人哈尔滨市天禹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禹达公司)、苏**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5)外民二初字第8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2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唐**与被上诉人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菊宏毅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天禹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韩*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2015)外民二初字第884号民事判决;2、请求撤销(2014)外民一初字第164号民事判决;3、请求判令哈尔滨市道外区富锦街**号江***小区**栋**层**号房屋归韩*所有。事实及理由:一、原审事实不清。1、一审法院认为韩*证据“商品买卖合同及专用收据,客观真实有效合法,与本案有关联,对证明力予以采信,对韩*举出的电费发票,电梯费收据,确实证明是2012年5月就占有房产。”说明法庭是承认2012年5月以后,韩...(本文书还有406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