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天津信昌泰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诉被告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2017年6月15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自2017年6月11日至2017年6月15日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432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于2016年5月5日在原告处购买宾利品牌车一辆,2017年5月因涉案车辆方向盘抖动故障前往原告处维修。原告为被告更换了3条轮胎和2个轮毂。因原告要求被告对涉案车辆提供免费终身维修和终身保养,被告未答应,2017年6月11日,被告聚集多...(本文书还有15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