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王*、马某商议合伙经营奇台农场108社区百大乐园动漫城,利用赌博机进行营利。同年4月6日,奇台农场108社区百大乐园动漫城开业。被告人王*、马某雇佣贾*、马某1二人负责百大乐园动漫城日常管理,雇佣丁*、张*、张*1、王*1等人在店内给赌博机上分下分。2016年4月14日22时许,该场所被公安机关查获,查扣电子赌博机16台。经奇台垦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认定,涉案的16台赌博机中8台因无主机不能使用,其余8台赌博机共有68个操作单元,均属于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本案立案后,被告人王*于2016年5月5日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马某于2016年4月26日被办案民警电话传唤到案,被告人自动投案后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未如实供述,其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开庭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本文书还有13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