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鹤壁安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安迅公司)与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英大泰和财险安阳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年2月9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鹤壁安迅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付《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4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16年4月2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共四个月,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6年8月21日24时止,意外伤害保额为每人40万元人民币。约定的工程名称:2015年郏县县公司新增城镇配网智能电表工程。2016年8月7日下午19时许,在河南省××××村施工时,原告公司施工人员李*军在...(本文书还有6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