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邱*与聂*、武汉兴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鄂011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7-11
  •  
  • 【案例概要】

    原告邱*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聂*、武汉兴丰公司、人寿江夏公司赔偿原告邱*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38757.81元,上述损失由被告人寿江夏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称: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聂*、武汉兴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事实和理由:2016年11月6日7时34分,被告聂*驾驶鄂a×××××号小型客车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007县道23.3公里处与原告邱*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邱*受伤及其驾驶的三轮汽车受损。事故后,原告邱*被送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20天。2016年11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交通巡逻民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聂*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邱*无责。原告邱*伤情经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原告邱*所受损伤不构成伤残;建议后期医疗费5000元左右;建...(本文书还有206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