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三,(2015)吴*民初字第337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目的:连环抵顶行为已被基层法院认可,即昊城公司无权处分的抵顶行为被认可,这将直接导致所有被昊城公司或其他主体处置的67套涉案房屋均保护了最后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房款归属也不属于百盛王*公司,因此有关被处置房屋或存在产权瑕疵的房屋问题必须在本案中整体一并处理。
昊城公司对证据一认为真实性无法核实,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不予认可。这些房屋不是昊城公司处置的,与昊城公司无关;对证据二的三性及证明目的不予认可,认为是百盛王*公司单方做的统计,一审判决通过司法鉴定对房屋已经作出了确认,应依司法鉴定为依据;对证据三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不认可,认为这只是一个个案,不能以个案为依据。
金银滩政府对百盛王*公司提交的三组证据的三性和证明目的均予以认可。
对百盛王*公司提交的证据一承诺书7份、借款抵押承诺1份**房屋顶账合同1份、借款书1份,不能直接证实昊城公司完成了抵顶房屋的行为,本院不予采信;对证据**房屋明细表系其百盛王*公司自制,当事人昊城公司又不予...(本文书还有13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