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简称福达刀片公司)与被告合肥瑶海区兴成文体办公用品经营部(简称兴成文体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福达刀片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兴成文体经营部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福达刀片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兴成文体经营部1、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福达刀片公司的第105690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共计20000元。事实和理由:福达刀片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美工刀片生产企业,目前旗下“啄木鸟”品牌美工刀片国内销量保持第一。1997年7月21...(本文书还有16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