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邢**诉被告王**、孟**、中国平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皖16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7-07
  •  
  • 【案例概要】

    原告邢**诉被告王**、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亳州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6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告王**、孟**及平安财险亳州中心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6年12月15日17时40分,被告孟**驾驶被告王**所有的皖s×××××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沪霍线××××国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至沪霍线××××国道)239公里780米处时,追尾撞上同方向曹*杰驾驶的原告所有”梅赛德斯-奔驰牌”鲁q×××××号轿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认定孟**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原告委托临沂市嘉诚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受损鲁q×××××号轿车损失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损失为279815元。经查,肇事车辆皖s×××××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登记车主是王**,该车辆在被告平安财险亳州中支公司投保有交...(本文书还有140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