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许**与侯**、吴**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内25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7-09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许**因与被上诉人侯**、吴**、内蒙古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公司)、张**、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16)内25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许**上诉请求为: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维持第一项判决;2、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事实和理由:1、一审判决依法解除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售房协议》是正确的,但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是错误的。《售房协议》被解除后,要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一审法院在判决解除《售房协议》后,并未依法判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错误的。2、本案,许**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售房协议》是主合同,属于基础性法律关系。该协议的完全履行需要金河公司和张**的配合,履行附属义务,即办理更名手续,签订网签合同。因此,五被上诉...(本文书还有238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